「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迫切需要進行政策架構協商 /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 孫一信秘書長 「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 迫切需要進行政策架構協商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 孫一信秘書長2025/10/15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10月13日在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舉辦「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運作實務與協商座談會」,希望讓中央及地方政府和執行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的承辦單位在這個平台上將中心在委辦案執行的痛點講出來。與會者共有140多人。 先講結論(這些結論就是本座談會幫忙整理的爭點,建請衛福部進一步邀集地方政府、服務提供單位及服務需求者代表,啟動政策架構性協商): 1. 個管員及督導的服務個案數應合理調降。 2. 不能只有開案,但卻沒有結案指標。 3. 建請設計需評中心不下派個案的指標。 4. 資訊系統的調閱權限,以及登打個案資料的設計應再重新全面檢討。 5. 需求評估單位和身心障礙服務中心的所有同仁應該有共同的培訓課程,大家需學習慣用共同語言。以避免沒有足夠服務對象資訊的派案單。 6. 應重新定義身障服務中心的角色定位為個案輔導單位,提供更深化的個案服務,而非僅檔案管理或身障關懷中心。 7. 積極布建服務資源,避免身障者有需求但無法被滿足。 8. 身障服務中心與社會安全網的社福中心;家防、心衛、毒防、照管、老福等中心;家庭支持服務據點之間,應落實一主責多協力(或共案),避免一主責沒協力,只要有身障證明者,全部的案件均湧入身障中心。 114年22個地方政府委辦招標了85個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身障中心),一共有包括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45個社福團體、基金會和大學承辦。與會者肯定中央社家署爭取到到5年480億布建計畫中的身障服務中心計畫,讓個案服務可以更全面及深化。但也同時希望將有限的人力和資源用在迫切需求的身障者和其家庭身上,避免浪費時間進行沒有實益的行政作業。 政策期待將身心障礙新領證明和重新鑑定的服務對象經過需求評估的系統之後全部分級(四級(詳見身心障者服務分級評估表),一級-嚴重情緒行為、高負荷家庭照顧者、有人身安全疑慮;二級-資源使用困難、有情緒行為、社會參困難或經濟困窘者;三級-主動表達需關懷、獨居且行動不便、畢業一年未就業、雙老家庭或二級評估可降級者;第四級-非123級者)納入身障中心的個案管理。113年7月到114年7月一整年的統計,共130,400案進案,一級案0.16%;二級2.07%,三級25.81%和四級71.96%。 由於身障中心對分級個案的服務方式和次數皆有嚴格規範,且有85%的開案KPI,且每人每年的個案負擔量為800案。目前來自需評中心、社勞教衛警消及民眾自行通報的多元進案,造成基層個管員苦於開案卻無法深入進行個案協助,個管變成個管資料管理和個案關懷,而非個案輔導。在普遍缺乏服務資源的縣,社工員很多時間要扮演「類家屬」的角色,舉凡福利申請、資源媒合、權益保障、就醫陪同都要協助處理,再加上交通往返時間,個管員的工作負荷其實已經過重。 當前人力無法滿員,已是個中心反應的普遍現象,在推動總包價法時,在人力的部分卻又變成須核實支付(目前只有雲林縣和主計溝通後採全部總包價),造成方案執行的困擾,也連帶影響履約時,未聘足人力被扣款,但又要求須達到原簽約服務人數的指標。就算組織投入其他人力,或由現有個管員分攤個案加班工作進而達標,卻仍被扣款。 感謝社家署尤詒君組長除帶來專題外,並和吳宜珊科長全天聆聽大家的發言。 也要感謝北社盟胡宜庭總幹事(總盟理事)從社安網點進來看身障中心的定位。 在身障中心的服務規劃與挑戰這一題,我們安排了桃園市委託的雙福基金會(陳建州執行長)、台中市委託的微光社福協會(詹巧綾督導)、嘉義縣委託的中華聖母基金會(廖怡貞主任)分享經驗,並由桃園李淑香科長、台中吳怡萍科長、嘉義縣陳柏成科長當回應人。 在需求評估和身障服務中心的轉銜挑戰與展望,我們安排的高雄市委辦的伊甸基金會(曾雅鈴區長)、台北市委辦的北智協(丁巧蕾高專)、雲林縣委辦的青年復健協會(李佩純督導)非享經驗,並由高雄市無障礙之家李慧玲主任、台北市曾春暉科長、雲林縣賴永明科長進行回應。 一天的對話,釐清了一年的問題。 總盟再次感謝大家投入身障服務的領域,雖然資源相當有限,大家都盡心盡力想把事情做好,真正服務到身障者。 召集協商雖是主管機關的責任,但敦促協商、收集問題、反應問題,是社福總盟的使命。總盟還是鼓勵各承辦團體,面對執行層面的問題就要反應出來,才有被解決的一天。 #衞福部 #社家署 #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 #服務資源要到位 #派案結案更具體 回列表